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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院成都基地集体户落户申请
信息来源:作者: 发布日期: 2018-11-26浏览次数:109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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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办发〔2017〕5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双流区办证中心出具的相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市户籍迁入办理发生以下变化: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

二、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单位报到证明(应注明单位在蓉地址)。

具体要求如下:

1.45岁(包含45岁)以上新入职人员、45岁(包含45岁)以上院内调动人员、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需在省人社厅进行登记。

2.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无需在省人社厅登记。

3.子女及家属不可随迁落户,有房产可自行办理房产落户。

4.按照学历落户,需本人到场办理,不能代为办理。

5.省内户口迁移,需在实际居住地管辖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三、省人社厅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

2.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本人页)或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页纸)。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合同书首页+合同有效期页+甲乙方用印页)。

四、成都基地集体户落户所需资料: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

2.成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集体户落户申请表(详见附件2)

3.入户申请表(详见附件3)

4.集体户落户管理资料信息清单(如下)

集体户落户管理资料信息清单

一、省内户口,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5岁以上人员

(一)原户口为集体户

1.省人社厅出具的联系函(成科中心统一办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常驻人口登记表原件

4.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5.入户申请表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二)原户口为家庭户

1.省人社厅出具的联系函(成科中心统一办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5.入户申请表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二、省外户口,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5岁以上人员

(一)原户口为集体户

1.省人社厅出具的联系函(成科中心统一办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籍证明(盖章)

4.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5.入户申请表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二)原户口为家庭户

1.省人社厅出具的联系函(成科中心统一办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申请落户人页复印件

4.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5.入户申请表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三、新生儿落户申请(双方父母均为集体户,且有一人为成都基地集体户)

1.双方父母集体户户籍卡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准生证(生育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小孩儿出生后,需到办理准生证(生育通知单)所在地登记、盖章)

5.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落户申请表(注明关系)

7.入户申请表

四、省外户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5岁以下人员

(一)原户口为集体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籍证明(盖章)

3.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4.入户申请表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原户口为家庭户

1.户口薄原件、申请落户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4.入户申请表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省内户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5岁以下人员

(一)原户口为集体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常驻人口登记表原件

3.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4.入户申请表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原户口为家庭户

1.户口薄原件、申请落户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申请表(模板)加盖单位所章

4.入户申请表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应届毕业生

(一)普通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

1.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银河路596号)

2.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1寸免冠照片

5.落户申请表(印章)

6.报到证

7.本人到场办理

8.入户申请表

9.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10.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博士后毕业生(集体户)

1.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银河路596号)

2.博士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1寸免冠照片

5.落户申请表(印章)

6.四川省出具的博士后落户介绍信(印章)

7.本人到场办理

8.入户申请表

9.无房证明(房管局打印)

10.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附件:1.调动人员登记表.docx  2.落户申请表.docx  3.入户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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